| 安报讯(记者 陈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政府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房改资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担保。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1、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须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6、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理步骤如下: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3、发放贷款。借款人来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或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1] |